沈 義 黎 琳
   渝北區檢察院幹警查看社區矯正相關檔案
  社區矯正從部分省市試點到全國試行,再到修改後刑事訴訟法進行確認,經歷了10餘年的發展。在刑事訴訟活動中,社區矯正在刑罰執行中所占比例也在逐年增長。
  “檢察機關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監外執行的犯罪人員由判決地負責矯正還是由戶口所在地負責矯正效果更好?”日前,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召開轄區社區矯正檢察監督培訓會,重慶市渝北區、合川區等地檢察院就社區矯正檢察監督工作進行了經驗交流。重慶市一分院監所檢察處處長蔣瑤告訴記者:“總體來看,轄區社區矯正檢察監督工作有三個特點,一是積極主動並認識到位,加強配合形成了合力;二是措施具體形式多樣,結合實際針對性強;三是把握好了各環節的工作重點,效果明顯。”
  截至目前,重慶市一分院轄區10個區縣所有納入社區矯正的犯罪人員,都已經或即將順利回歸社會。
  創新機制:“雙向簽名”明確責任,跟蹤催辦督促落實
  預防監外服刑人員脫管漏管,監督相關工作人員是否積極履行了監管職責,是檢察機關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的重要任務。
  為及時瞭解社區矯正監管工作相關信息,強化對社區矯正的監督職能,渝北區檢察院制定了社區矯正雙向簽名工作機制。該機制是將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各機關對監外服刑人員的交付、執行、社區矯正及法律監督等法定執法事項彙編在《非監禁刑罪犯交付執行社區矯正工作簿》內,將罪犯監外執行刑罰及社區矯正等法定義務編入《社區矯正對象監改手冊》中,全程記錄執法主體之間、執法主體與監外罪犯之間開展的活動時間和內容,以雙向簽名形式加以確認。據此,該院對監外執行及社區矯正工作中各類違法問題的責任主體進行區分,明確責任。
  渝北區的監外服刑人員何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交付到社區矯正。在緩刑考驗期內的何某,後來又因違法行為受到處理。何某再次違法是否與社區矯正工作人員不履行職責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有關?渝北區檢察院根據《工作簿》和《監改手冊》上的簽名及記載,查明何某在社區矯正期間,有關執法機關確已督促其按規定履行了相關矯正義務,並未怠於監管,何某再次違法是其本人意志和行為所致。
  蔣瑤說,雙向簽名機制有效遏制了對社區矯正人員怠於監管等問題,而合川區檢察院建立的全程跟蹤催辦機制,對監管工作的落實起到了很好的督促作用。據介紹,合川區公安局、司法局每月定期將當地社區矯正人員的情況通報合川區檢察院,包括每月社區矯正人員的總數、各類矯正人員的數量、脫漏管情況、收監執行原判刑罰情況、違法犯罪情況,使監所檢察幹警做到心中有數,有利於對社區矯正各執法環節依法實行檢察監督。
  合川區矯正人員李某因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山東一基層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其社區矯正期為2012年5月8日至2013年10月27日。合川區檢察院監所檢察科根據全程跟蹤催辦機制發現,李某返鄉後僅到當地司法所報到一次,區司法局三次給予李某警告處分,但李某仍不悔改,並違規外出下落不明,已符合收監執行原判刑罰的條件,遂向區司法局發出檢察建議書,被採納。2013年2月1日,原審法院裁定對李某執行原判刑罰。同月19日,李某被收監。
  借助科技:手機定位動態管理矯正人員
  在美劇里,被假釋的罪犯往往要戴上電子血壓器形狀的“電子手銬”。“電子手銬”是一種運用衛星定位技術的跟蹤器,戴上它後罪犯的活動範圍擴大了,但仍然受到監控。現在,類似的技術已經在重慶市一分院轄區社區矯正工作中成功試點,併在全市推行。
  早在2009年3月,渝北區檢察院針對監外服刑人員脫漏管問題向區委政法委提出在全區監外執行罪犯監管中採用GPS定位系統的建議,得到區委政法委採納。2009年10月,渝北區委政法委組織公檢法司及婦聯等相關單位人員赴江蘇、上海等地考察、調研,並制定初步實施方案。2010年7月8日,渝北區社區矯正對象GPS定位手機管理制度正式出台。
  謝某因犯偽證罪被法院宣告緩刑三年,被納入社區矯正。有一次,謝某未向監管部門報告並獲批准即自行外出,結果被GPS手機定位系統預警。渝北區檢察院幹警掌握此情況後,立即與謝某電話聯繫,詢問其“越界”情況,督促其及時返回說明情況,並對其進行了當面教育。截至今年4月底,渝北區已為當地重點矯正人員配備GPS定位手機155部。
  據瞭解,“兩高”、公安部、司法部於2012年1月10日聯合印發的《社區矯正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司法所應當根據社區矯正人員個人生活、工作及所處社區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採取實地檢查、通訊聯絡、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時掌握社區矯正人員的活動情況。蔣瑤告訴記者,渝北區推行GPS定位手機動態管理矯正人員機制後,重慶市一分院監所檢察處多次派人前往調研指導,併在轄區有關會議上推介這一做法,及時向上級彙報。之後,轄區多個基層院到渝北取經。去年底,這一工作已在重慶市推行。
  教育幫扶:讓矯正人員告別舊我、回歸社會
  重慶市一分院轄區各基層院在社區矯正工作中,註重教育幫扶,儘力幫助矯正人員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困難。“這樣做能喚起矯正人員對社會的感恩和回報之心,對他們告別舊我、順利回歸社會有積極意義。”蔣瑤說。
  去年,重慶市大足區檢察院牽頭召開了由當地社區矯正主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參加的聯席會,明確進一步加強對矯正人員的教育、幫扶等。會後,大足區創建了培訓基地、就業基地、公益勞動基地等三個“基地”,幫助解決矯正人員回歸難、接納難、就業難等問題。
  曾某在接受社區矯正期間,其所在鎮的社區矯正辦公室主動為其申辦農業貸款,幫助其發展養豬業,目前曾某每年生豬出欄量已達500頭,成為當地的致富模範。
  得知未成年矯正人員姚某希望能有學校接納他、讓他繼續學習的情況後,大足區檢察院監所科幹警與司法局人員一起,多次與區教委、有關學校協調,使姚某順利就學。姚某表示,要珍惜現在的學習和生活,遵紀守法,遠離是非,順利平穩度過矯正期。
  對於轄區各基層院開展社區矯正工作取得的成績,蔣瑤認為,不論從貫徹落實修改後刑訴法的角度,還是從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的高度,加強社區矯正法律監督工作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我院將進一步指導轄區基層院找準職能定位、把握工作重點、加強協作調研,積極探索開展社區矯正法律監督的新方法、新途徑,完善監督渠道和手段,逐步實現社區矯正法律監督的規範化和制度化。”  (原標題:讓監外服刑人員在社區走向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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