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雲寺原址已成一片廢墟,一隻廢棄的佛手遺落在地,不遠處即為瑞雲寺新址。 南都記者 高龍 攝">
  瑞雲寺原址已成一片廢墟,一隻廢棄的佛手遺落在地,不遠處即為瑞雲寺新址。 南都記者 高龍 攝
  福州的百年古剎瑞雲寺,現在已成為一片廢墟。12月11日,在未經寺廟方同意的情況下,這座始建於1896年的佛寺被拆除。
  瑞雲寺位於福州市晉安區的“城中村”———象園村,旁邊高樓林立。官方透露,瑞雲寺的原址將修建一所小學,原址旁已建起一座新廟——— 瑞雲禪寺。
  目前,瑞雲寺負責人明參法師已經搬進了新址,但這場蕪雜的城市化變局並未平息。
  負責人自稱被抬出古剎
  官方稱瑞雲寺原址位於小學規劃用地內,且寺廟房屋結構存在安全隱患
  瑞雲寺位於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象園村,以供奉肉身佛——柯文佛聞名於世。這是當地人柯雲塵的真身,後在“文革”中被毀。
  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顯示,福州象園瑞雲寺編號為宗場證字(閩)F010040008,負責人是釋明參。該寺組織機構代碼:B2884301-8.
  12月6日,瑞雲寺在通告中稱,“在沒有簽署正式拆遷協議的情況下,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私自挪動本寺院的任何設施、財產。否則本寺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兩天后,瑞雲寺內的佛像被搬走。一位居士當天早上8點去瑞雲寺,在路上看到村民將佛像從寺廟裡陸續搬出。而事發時的照片顯示,在搬遷佛像過程中,釋迦牟尼佛像被摔碎了,還有一些佛像被用吊車吊走。明參法師後來在電話中說,當天瑞雲寺被停電。
  瑞雲寺在12月11日上午被拆除。當天7點20分,上述居士接到明參法師的電話,她在電話里有氣無力地說,自己被人從寺廟抬出。明參法師後來在電話中說,當時有五六個保安將她從老廟架到新廟,她感到全身疼痛。
  瑞雲寺被強拆的描述未獲晉安區宣傳部相關負責人認可。
  關於瑞雲寺被拆遷的理由,12月13日,福州市晉安區王莊危舊房改造拆遷工作指揮部出具的《關於福州象園瑞雲寺搬遷情況說明》(以下簡稱《搬遷說明》)稱,按照王莊危舊房改造項目規劃,在其紅線範圍內應新建一所小學,即福州市新晉安第二中心小學。象園瑞雲寺位於該小學規劃用地紅線內。“由於瑞雲寺未搬遷,該小學無法按期建成,無法滿足7020戶回遷戶及周邊居民子女的就學需求。”
  安全隱患是《搬遷說明》給出的另一個理由。《搬遷說明》稱,瑞雲寺為舊式土木、磚混結構房屋,由於年代較久,部分房屋結構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同時,瑞雲寺所在的象園社區為“城中村”,多為木構、磚木結構房屋,且破舊密集,長期存在防火、治安、衛生等髒亂差問題,“亟待改造,消除隱患”。
  就近重建未獲寺廟同意
  儘管寺廟新址就在50米外,明參法師仍未同意拆遷。她認為瑞雲寺有著百年曆史,且新廟設計圖有諸多不合理之處
  根據瑞雲寺、拆遷方和當地政府部門的答覆,在瑞雲寺遭拆之前,拆遷方、政府部門和瑞雲寺有過多次溝通。不過最終瑞雲寺沒有同意搬遷。
  據《搬遷說明》,2010年4月開始,由王莊危舊房改造項目房屋拆遷實施單位為主體,象園街道以及象園社區等單位工作人員組成協商工作小組,多次與瑞雲寺負責人明參法師及信眾代表溝通協調瑞雲寺搬遷補償事宜。但是“協商過程中,明參法師以瑞雲寺內柯文佛不願意移位、須徵得柯文佛後裔族人的同意為由,一直拒絕協商。”
  《搬遷說明》稱,“歷時三年多,我部多次邀請市、區民宗局、佛協幫助溝通協商。其間,經明參法師認可,房屋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委托有資質的評估單位對瑞雲寺搬遷、佛像重塑等費用進行評估。”
  今年6月5日,瑞雲寺給上級主管部門的投訴信稱,2012年下半年的某天,晉安區民宗局突然通知明參法師到法海寺參加會議,告知其瑞雲寺將要被拆遷,並拿出重建瑞雲寺的圖紙給她看。投訴信稱,當時明參法師不同意拆遷,理由是瑞雲寺有百餘年曆史,同時指出即將新建的瑞雲寺圖紙有諸多不合理之處,不同意按圖紙重建瑞雲寺。
  投訴信稱,有關部門在未與瑞雲寺簽訂任何拆遷協議的情況下,就在瑞雲寺隔壁建起了一座新的瑞雲禪寺。
  新寺在瑞雲寺南邊50米處,改名為“瑞雲禪寺”,目前已投入使用。新瑞雲寺占地面積、建築面積比舊寺廟均有增加。
  寺廟房屋所有權之爭
  民宗局稱瑞雲寺未辦理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廟產究竟屬於佛教協會還是瑞雲寺僧團,拆遷方和寺廟方各執一詞
  根據《宗教事務條例》第33條規定,“因城市規劃或者重點工程建設需要拆遷宗教團體或者宗教活動場所房屋、構築物的,拆遷人應當與該宗教團體或者宗教活動場所協商,並征求有關宗教事務部門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國務院宗教事務局關於寺廟、道觀房屋產權歸屬問題給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宗教事務局的復函》明確“(寺廟、道觀)產權歸宗教團體所有,僧、尼、道士一般有使用權……”。
  12月20日,福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在答覆南都記者的電子郵件中表示,“佛教寺院拆遷人既要與所有人屬地佛教協會協商,又要與使用人住寺僧團協商。”
  答覆郵件還稱,“福州瑞雲寺是我市晉安區民宗局依法登記的佛教場所,但未辦理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
  根據《搬遷說明》,福州市晉安區王莊危舊房改造拆遷工作指揮部為新瑞雲寺的出資人。“考慮象園瑞雲寺為特殊構築物,在與明參法師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徵得瑞雲寺房屋所有人佛教協會同意後,我部邀請市、區民宗局以及佛協進行指導、監督,在維護瑞雲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根據佛教規制,於2012年下半年出資近600萬元在瑞雲寺舊址南側設計新建寺廟就近重建安置。”
  對於《搬遷說明》中稱瑞雲寺房屋所有人為佛教協會的說法,寺廟方有著不同看法。明參法師通過一位居士轉達自己的意見認為,瑞雲寺的產權屬於瑞雲寺僧團,要求“瑞雲寺的廟產歸還瑞雲寺僧團”。
  少了寺廟方的補償安置協議
  晉安區佛教協會與拆遷方簽訂協議,並收到了用於實施瑞雲寺搬遷的費用75.6萬元
  瑞雲寺的拆遷人為福州市晉安區建設投資發展中心,房屋拆遷實施單位為福州市晉安區房屋拆遷工程處。
  瑞雲寺拆遷包括在王莊危舊房改造項目內。該項目是福州市迄今為止最大的舊屋區改造項目,於2010年3月底開始實施動遷。目前,就地安置房已全面封頂,擬於2013年底開始回遷安置。
  公開報道稱,項目徵地在土地拍賣會上被拍出60億元高價。
  在拆遷方與瑞雲寺就拆遷問題陷入僵局時,晉安區佛教協會充當了關鍵角色。10月24日,福州市晉安區建設投資發展中心、福州市晉安區房屋拆遷工程處與晉安區佛教協會簽訂了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搬遷說明》稱,協議簽訂是“按照6月25日達成的協商意見。”
  該協議繞開了寺廟方。明參法師稱,聽說區佛協手上有個協議,但沒有見過,自己沒有參與簽訂協議。
  明參法師的說法得到了官方佐證。2013年12月20日,福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在答覆南都記者的電子郵件中稱,“據我們瞭解,在瑞雲寺拆遷安置工作中,從2010年4月開始,拆遷人與佛教協會、瑞雲寺負責人明參法師進行了多次協商,並於2013年6月達成了共識後,晉安區佛教協會簽字認可了拆遷協議,但瑞雲寺負責人明參法師因思想發生變化,未在拆遷協議上簽字。”
  佛教協會也與資金流向有關。《搬遷說明》稱,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後,其約定的搬遷、佛像重塑及佛事等費用已全額匯至晉安區佛教協會賬戶,“專款專用,由信眾代表負責對瑞雲寺實施搬遷。”瑞雲寺搬遷、佛像重塑及佛事等費用為75.6萬元。
  福州市、晉安區民宗局在瑞雲寺拆遷中進行了協調、溝通。福州市民宗局答覆南都記者,“宗教事務部門在拆遷工作中有雙重責任,一方面是對安置補償進行把關,切實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是在安置補償依法依規、合理到位的前提下,教育引導宗教界服從城市建設需要。”
  答覆中引用了1993年國務院宗教事務局、建設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城市建設中拆遷教堂、寺廟等房屋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該通知指出,拆遷教堂、寺廟等房屋“既要服從城市建設的需要,又要維護宗教團體的合法權益”、“宗教事務部門和有關團體,應支持當地人民政府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依法拆遷”。
  多重利益糾葛
  新寺廟修建後成立的管委會進入“利益版圖”,但管委會未獲民宗局認可
  在城市化的大背景下,瑞雲寺拆遷的問題體現了多重利益糾葛。除了政府、開發商、寺廟和佛教協會,利益格局中還有一方在新廟修建後出現,即瑞雲寺所在的福州市晉安區象園村村民方。
  2010年新瑞雲寺修建後,村民成立了瑞雲寺“管委會”,由柯培惠、柯興妹、柯棟侯等21人進行管理工作。
  柯培惠告訴南都記者,“管委會”設立主任和副主任。柯培惠任主任,設兩名副主任,一名是社區主任兼任,另一名是明參法師。目前該“管委會”由13人組成。
  晉安區民宗局局長陳桂松表示,瑞雲寺的權屬在拆遷之前是什麼,之後就是什麼。並表示不認可這個“管委會”。
  目前瑞雲寺負責人明參法師住在新瑞雲寺內。她在電話中稱,搬進新廟後,自己的行動一度受到了限制。
  南都記者高龍  (原標題:舊城改造拆掉百年古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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